本报讯(记者 张晋峰)曾在我市就读的樊女士,12年前毕业后将户口迁移证丢失,最后成了“黑户”,只得向我市民警求助。6月24日,民警终于为她解决了困扰多年的难题。
原来,樊女士于2010年10月就读和平南路派出所辖区某高校,随即将户口从原籍平遥县迁出,落户至学校集体户。2013年7月毕业后,学校统一给毕业学生发放了户口迁移证,和平南路派出所于当年12月6日按规定将其集体户注销。在此期间,樊女士丢失了迁移证,之后又前往吉林结婚、生子,将落户的事一再搁置。如今其身份证也已过期,给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只得求助民警。
民警利用所掌握的信息进行摸排走访、查询档案,并仔细查阅派出所历年户籍档案,经过20天的努力,民警终于帮樊女士恢复了户籍,并为其办理了新的身份证,解决了困扰她多年的难题。太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