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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一市招录(聘)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最新消息

时间:2025-06-18 14:43:00 浏览:0

那曲市关于2025年度从优秀乡村振兴等专干中招录(聘)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的公告

根据《关于2025年度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和乡村振兴等专干中招录(聘)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的通知》(藏组发〔2025〕36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2025年度从优秀乡村振兴等专干中招录(聘)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聘)计划

2025年度计划招录公务员17名、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9名。

二、招录(聘)对象及条件

招录(聘)对象为那曲全市在职优秀乡村振兴(社区工作)专干和纳入那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招聘计划的优秀村(社区)科技专干、农业农村工作专员、医务人员、乡村幼教人员5类人员。

(一)基本条件

1.政治上靠得住。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进“五个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决与十四世达赖和达赖集团划清界限,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反对分裂。本人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政治历史清白。

2.工作上有能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村(社区)工作,积极履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社会稳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建强基层组织、为民办事服务等职责任务,协助村(社区)“两委”抓好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

3.作风上过得硬。宗旨意识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热心服务群众,积极做群众工作。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在群众中威信较高,得到党员和群众普遍认可。

4.坚持优中选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且至少有1次优秀。

5.工作2年及以上(截至2025年12月31日)。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 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截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录(聘)

1.有涉黑涉恶、支持发展宗教或参与宗教活动等情况的。

2.近3年内受过党纪或政务处分的。

3.受过行政拘留以上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有关机关(部门)正在立案审查(调查)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任职期间未严格执行在村(社区)工作、定期汇报、请销假等制度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聘)为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其他情形的。

三、招录(聘)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民主推荐、笔试、面试、公示及录(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6月17日—6月23日)

此次招录(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到所在乡镇(街道)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乡村振兴等专干需提供:

1.那曲市2025年度从优秀乡村振兴等专干中招录(聘)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任专干期间受表彰、在村(社区)担任职务等加分情况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蓝底证件照片(照片格式为JPG,高宽比为4:3,像素为320×240,大小为10—30KB,照片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码)。

(二)资格审查(6月24日—7月7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对本乡镇(街道)报名人员基本情况、考核等次、受表彰、在村(社区)担任职务特别是现实表现等情况认真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将报考人员相关材料和书面审核意见报县(区)委组织部(党群工作部)。县(区)委组织部(党群工作部)会同县(区)纪委监委、统战、政法、法院、公安、人社、信访等部门(乡村振兴专干以外的其他专干还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在报考人员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报考人员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政治历史清白审查意见的基础上(需报考人员提供户籍所在地出具的相关意见),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联审,并就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提出结论性意见,出具联审情况报告,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市委组织部,并由那曲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三)民主推荐(7月8日—27日)

1.民主测评。由县(区)委组织部(党群工作部)牵头,县(区)纪委监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镇(街道)党(工)委派人全程参与,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乡村振兴等专干开展民主测评。乡村振兴等专干述职后,发放填写《民主测评表》。参加人员范围: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驻村工作队队员、其他专干、党员和群众户主代表(小村50人左右、中村70人左右、大村100人左右)。对部分距离远、交通不便的党员群众可采取电话沟通的形式进行测评。被测评人员及其近亲属回避。民主测评得分按照20%计入总成绩。

2.组织评价。县(区)委组织部(党群工作部)结合乡村振兴等专干政治素质、群众基础、工作实绩等情况,在征求乡镇(街道)党(工)委意见的基础上(乡村振兴专干以外的其他专干还需征求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意见),按照《组织评价打分表》进行评价打分并签字。评价分为优秀(不超过30%)、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不同等次人员打分要拉开一定差距。组织评价打分按照20%计入总成绩。

3.加分。担任乡村振兴等专干期间受到国家级、省级、市级、县(区)级表彰的分别加7分、4分、2分、1分(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只加一次分,不累加);每有一次年度考核优秀的加2分,可累加;现任村(社区)“两委”正职加5分、任“两委”班子其他成员加2分,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委员、村(社区)党小组组长(支部书记)、村(居)民小组组长、网格长、双联户户长的加1分(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只加一次分,不累加)。加分累积最高不超过10分,由县(区)委组织部(党群工作部)负责严格审核,按100%计入总成绩。

县(区)委组织部(党群工作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计乡村振兴等专干民主测评得分、组织评价打分、加分,在本县(区)范围内按程序公示5个工作日,经县(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后,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笔试(8月9日)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总分各为100分。

2.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得分的50%+申论得分的50%。

3.笔试成绩按30%计入总成绩。

(五)面试

1.那曲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笔试成绩和民主推荐环节成绩,按照拟招录(聘)名额总数的1:3确定并公布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地点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主要测试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区党委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章、党规、党史,乡村振兴有关政策,基层党建知识、反分裂斗争纪律、群众工作方法等。

4.面试成绩按30%计入总成绩。

(六)公示及录(聘)用

那曲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30%+民主测评得分×20%+组织评价打分×20%+面试成绩×30%)+加分〕,按1:1的比例择优提出拟录(聘)用人员名单(公务员须至少2年年度考核优秀且成绩排名靠前),并严格履行体检、那曲市委组织部部务会会议研究、公示、那曲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上报审批等程序后,按照规定办理录(聘)用审批手续。


附件:那曲市2025年度从优秀乡村振兴等专干中招录(聘)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


中共那曲市委员会组织部

那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7日

来源:西藏商报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