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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10所中职学校将开设“普通高中班”:沈阳市启动2025年综合高中建设试点,招生计划1000个

时间:2025-06-17 09:01:00 浏览:0

发展综合高中,是进一步构建高中阶段职普融通办学新格局,建立多样化人才培养机制,满足不同禀赋学生的发展需求的重要改革探索。6月16日记者获悉,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宁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综合高中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全省综合高中试点工作进行部署并提出要求。为有效落实《指导意见》,结合沈阳实际,沈阳市正式启动2025年综合高中建设试点工作。

沈阳中考新名词:综合高中

中职校开设“普通高中班”

省《指导意见》提出支持两种试点方式:利用部分生源不足的中等职业学校举办普通高中班、支持有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转设为综合高中。沈阳市结合当前中等职业学校发展实际,今年在试点方式选择上,选取通过在中职学校开设“普通高中班”的方式开展试点。

经学校试点意愿征集,材料申报,区县审核,市级评审,并基于沈阳市职业学校在全省的占比份额与办学水平,同时为全市今年初中毕业生创造更多自主选择升学的机会,确定2025年沈阳市综合高中试点学校10所,分别为:

沈阳市艺术幼儿师范学校

沈阳市外事服务学校

沈阳市化工学校

于洪区职业教育中心

沈阳市电子技术学校

沈阳市工业技术学校

辽中区职业教育中心

沈阳市中医药学校

康平县职业教育中心

法库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025年10所试点学校的“普通高中班”招生计划共1000个(每个试点学校100个)。

招生对象为参加今年中考的沈阳市初中毕业生

招生纳入沈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普通高中、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师学院、技工学校等)招生录取工作

实行全市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录取,其招生区域按沈阳市现行中招政策有关规定执行

资料图

部分学校录取批次调整

试点校“普通高中班”的招生录取分两批次:原在沈阳市中招第二批次录取的沈阳外事服务学校、沈阳市化工学校、沈阳市电子技术学校、沈阳市工业技术学校、沈阳市辽中区职业教育中心、沈阳市中医药学校等6所学校,试点招生录取批次纳入今年沈阳市中招录取第一批次;原在第四批次录取的沈阳市艺术幼儿师范学校、沈阳市于洪区职业教育中心、康平县职业教育中心、法库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等4所学校,试点招生录取批次纳入第三批次。

允许阶段性转中职专业

试点学校的“普通高中班”学生在学籍上实行“单一注册,双重管理”:新生入学时统一注册普通高中学籍,执行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学习期满且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者,颁发试点学校《普通高级中学毕业证书》,符合辽宁省普通高考报名政策的可自愿参加普通高考。在第一学年的第二学期末、第二学年的第一学期开学后的一周内,学生可根据兴趣自愿提出转换中职专业学习申请,每名学生只可申请转换1次且不得转入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其他普通高中学校、中职学校学生不得转入试点班。学生转入本校中职专业学习后,试点学校要及时将名单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备,学生学习期满且通过相关课程考核的,颁发试点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严格执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原则,每学期复核学生学籍,严禁空挂学籍,严禁重复注册中职和普通高中学籍。

试点学校将普通高中课程与相关职业教育课程进行整合,形成综合高中的课程体系和课程实施方案。普通高中课程执行辽宁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职业教育课程面向市场需求和地方经济建设的需要设置专业课程体系。原则上第一学年要以普通高中课程为主,开全开足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课程,并设置部分技术类课程。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宋宇

编辑:王沛霆

责任编辑:王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