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区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经法院审理查明,该案中,老张居住在某小区超过十年,因对物业服务不满,他选择了拒缴物业费。当调解员联系老张时,他情绪激动地表示,小区内存在多处违法建筑,严重破坏了小区环境和邻里和谐,同时小区的绿化维护和卫生清洁也存在不足。而调解员从物业公司那里了解到,物业曾多次劝阻其他业主的违建行为,并向相关部门进行了反映,但物业并无执法权力。对于卫生和绿化问题,物业承认服务存在不足,但认为这并不是业主拒缴物业费的合理理由。在了解事情的经过后,调解员决定安排双方进行面对面沟通。
驻区法院人民调解员王国梅说,自己主要是以倾听和疏导为主,老张的情绪非常激动。他反复强调物业公司服务的失责,服务不到位。在此期间,需要耐心地倾听,不断地记录,等待老张充分地表达他的诉求,感到意见被尊重,其情绪会慢慢地平复下来。
随后,调解员以“拉家常”的方式,从法律和情理两个层面进行疏导。老张和物业公司人员听后,表示会认真考虑调解员的建议,不再互相指责,而是各退一步,共同化解矛盾。
驻区法院人民调解员王国梅介绍,有了第一次打下的良好基础,几天之后,再次面对面交谈时,物业公司表示会加大对违建的上报力度,对绿化和卫生环境的清扫频次,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同时提出了减免部分滞纳金,作为和解的诚意。老张也表示多年拒缴物业费是不妥的,认同了物业公司减免方案,双方意见达成了初步的统一,随后约定了现场交付物业费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