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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累计奖励“吹哨人”150多万元!

时间:2025-04-21 11:47:00 浏览:0


日前,河北鑫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迟某在对管线进行测厚检测时,发现一冷凝冷却器第一道弯头有一处减薄点,测厚数据最薄点为1.84毫米,整个弯头外弯出现区域减薄现象。他立即上报企业相关领导并联系维修车间人员配合对减薄弯头进行预制更换,避免了泄漏事故的发生。公司为此奖励迟某2万元,奖励他所在车间8万元。
这是我市推行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以来,对安全“吹哨人”进行奖励的具体案例。截至目前,我市共有10206家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累计发现并整改隐患问题17862个,奖励安全“吹哨人”150余万元。
据悉,我市出台方案,明确石油天然气开采、化工(含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于4月底前、其他行业领域于6月底前建立并实施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营造全员争作“内部吹哨人”的良好氛围,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从业人员处于生产经营活动第一线,具有第一时间发现报告事故隐患的便利条件和优势,最能发现细微之处的‘不对劲’‘小缺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生产经营单位要对照人的不安全行为、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以及安全管理存在的缺陷和漏洞4个方面,细化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辨识标准,让企业员工明白“向谁报告、报告内容、报告方式、报告有奖”,引导企业员工积极参与。
对从业人员报告的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要及时与报告人员沟通、商研并组织核查,核查属实的要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建立台账实行闭环管理,切实做到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严防事故发生。
此外,按照方案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要将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列为安全生产培训的必修课,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对内部报告途径、奖励标准的知晓度和对岗位安全风险、事故隐患的辨识能力,提高从业人员报告事故隐患的主观能动性,营造安全生产共抓共治的良好氛围。

来源:沧州日报 记者 康学翠 通讯员 刘俊璇